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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责任
1、投保险种与保险责任
注:未购买不计免赔险的客户,上表所列的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损失,2000元(含2000)以内的部分,由客户承担。上表所列仅供参考,具体赔偿范围及金额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。 2、保险服务说明: ![]() (1) 对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损失,购买不计免赔险的客户需: A. 支付超出赔付额度的损失; B.支付因修理而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(停运天数*客户对应会员级别的日租金); C.支付因客户原因(含保险内事故)导致的车辆加速折旧费用; D. 垫付维修费用,该费用将由全华租车负责向保险公司完成索赔后返还客户; 未购买不计免赔险客户,除需承担以上责任外,保险责任内的2000(含)元以内的事故损失需由客户承担。
(2) 对于保险责任外的车辆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(包含但不仅限维修费、停运损失费等),客户自行承担; (3)当车辆发生事故时,请注意人身安全,并第一时间致电全华租车客服中心023--67700088;如因客户报案不及时或其他客户方面原因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,所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;
(4)车辆发生事故后,客户未经全华租车认可而擅自维修车辆的,费用将由客户自行承担,且客户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 (5)租期内发生车辆盗抢与报废的,客户须支付相当于新车购置款20%的车辆损失费。此外公安部门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前,视为客户持续租赁,正常计算客户租金。自正式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,停止计算客户租金,已支付租金转为客户应承担的车辆损失,多退少补。 |



